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原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要求,现将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《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6年3月24日-2026年4月21日)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势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必须加盖公章。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。
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其它事项说明.pdf